根據省職改辦鄂職改辦〔2008〕36號、省教育廳鄂教師〔2009〕3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我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改革有關精神,圍繞學校建設發展目標,堅持科學設崗、按崗聘用和“五公開、一監督”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我校崗位設置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改革,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離,認真做好本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一)根據省職改辦的有關精神和學校崗位設置改革的實際情況,我校繼續實行以評、聘分離的方式開展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申報人通過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學校將根據崗位設置改革實施情況,嚴格按崗位需要,依照工作程序予以聘用,經聘用后按照所聘專業技術職務啟動工資及相關待遇。未被聘用者享受原聘職務工資及待遇。
(二)按省職改辦鄂職改辦〔2008〕36號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須符合崗位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職改辦下達的職數開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推薦工作,未經省教育廳職改辦審核同意不得申報評審。原則上不允許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超過本校最高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的專業技術職務。
(三)我省原有“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專業評審對象已納入管理崗位,今后不再組織“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專業的職稱評審。
(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要科學設置崗位職數,保證重點;堅持條件,嚴格程序,公平競爭,保證質量;堅持“五公開”,即職評政策公開、評審職數公開、評審辦法公開、評審材料公開、評審結果公開。
全校2007年、2008年在職在崗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規定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引進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符合規定申報條件的2008年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過渡政策,對單位有空缺崗位且工作需要、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有要求、符合當年申報條件的2007年已退休人員,允許此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根據我校學科隊伍建設的需要,合理使用評審職數。評審職數使用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校根據各單位、各系列現有崗位數、學科建設和教學科研工作任務及學校發展規劃等因素綜合核定崗位職數,并分配至各單位、各系列。
(二)高級職務職數由基本職數和調節職數兩部分組成。學校掌握一定比例的教師高級職務職數用于引進人才。
(三)高級職務職數主要用于教師系列,實行結構比例崗位職數控制。堅持向重點學科、新建學科及專業傾斜,向中青年骨干教師傾斜。
(四)本年度教師系列所有級別職數等額下達到各學科組,教學單列的教授、副教授崗位職數等額下達到校教學指導委員會,非教師系列中圖書資料、實驗、中小學等3個系列所有級別職數等額下達到各專業組,其它非教師系列實行綜合等額下達。各學科(專業)組根據下達的崗位職數評議后報校評委會審定。
今年申報高校教師、圖書資料、實驗等3個系列任職資格的條件分別按校人字[2009]1號、校字[1987]3號、校人字[2001]66號、67號文件執行。其他系列以省職改辦2000年下發的各系列任職資格評審條件為依據開展評審。
各學科(專業)評議組可根據本學科(專業)具體情況制訂評審細則,但評審條件不得低于以上文件的規定。
校評委會負責審定各學科(專業)評議組評議產生的具有評審權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評議推薦不具備評審權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根據省職改辦文件精神,校評委會成員由省職改辦在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
學科(專業)評議組負責對本學科(專業)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進行評議,經投票表決產生通過人選報校評委會審定。
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依照學校相關評審文件制定評議細則。
各學院(系列)根據本學院(系列)實際情況推薦9―15名學科(專業)評議組專家組成專家庫,由校職改辦在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按一級學科確定學科(專業)評議組成員。評議組應專業結構合理,專家要求具備教授職稱,年齡在60歲以下,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若該學科教授人數不足,可根據需要推薦少量學術造詣較高的副教授。
各單位職評工作小組由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工會主席等5-9人組成;非教師系列職評工作小組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相關工作人員等5-9人組成。
職評工作小組負責傳達學校職改工作精神,全面負責本單位(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布置及實施。
1.個人申請。2007年退休人員任職年限及科研成果計算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其他申報對象任職年限及科研成果計算均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
2.個人填寫綜合情況一覽表、申報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準備反映本人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的相關材料。
3.各職評工作小組審查申報材料,組織展示個人申報材料,簽署意見后上報校職改辦。
4.學校職改辦對各職評工作小組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
1.校職改辦向學科(專業)評議組提交各類各級申報材料。
學科(專業)評議組評議會及校評委會評審會均必須有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員出席方可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候選人得票達到與會成員三分之二(含)以上票數方為通過。
學科(專業)評議組評議會及校評委會評審會復議程序、條件如下:
①首輪投票結束后產生空額,且有候選人得票超過半數;
③經投票表決,同意復議的評委達到與會人數的三分之二(含);
④對得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進行復議,且每名候選人復議次數不得超過一次。
1.各學科(專業)評議組在學校職改辦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在學院(系)網頁及指定地點對所有個人申報材料至少公示3天。
2.校職改辦在校園網上公示提交校評委會評審的正副高任職資格候選人的綜合材料一覽表。
公示期間,單位或個人若對公示材料有異議,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有效方式向相關單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一)此次職評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各類申報材料,凡違反規定的,概不受理。
(二)今年由各學科(專業)評議組等額評議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各單位在審核申報材料時,應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審核各類申報材料,凡在審核材料過程中有失職行為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減少相應系列的職數指標。
(三)今年繼續實行評、聘分離,且職稱評審政策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要求作了相應調整,各單位要及時傳達學校和省職改辦關于職評工作的有關精神,認真做好組織和思想工作,以保證職評工作圓滿完成。
(四)校評委會和學科(專業)評議組在評審(評議)工作中要做到:
2.評審(評議)時應重點考察申報對象的業績成果。要正確處理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和科研成果之間的關系,教師應重點考察其師德表現。
3.在量化評審標準時,既要注重數量方面的要求,更要考慮質量和實際水平。
4.綜合考慮學校新建學科、專業和重點學科建設與發展的需要。
為保證此次職評工作公正、公平、順利進行,特重申如下紀律:
(一)申報評審應按各系列申報程序逐級辦理,申報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評審工作。若有意見、建議或補充說明,可以書面形式陳述,由本單位組織逐級報送。
(二)申報人填寫材料必須真實。凡提供虛假材料、謊報業績、剽竊他人成果者,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其評審資格,已通過評審的,宣布無效。
(三)評審工作堅持“五公開、一監督”原則,工作中若出現違反政策規定、違紀和不正之風的,可向校紀委、監察處反映。
(四)校評委會成員、學科(專業)評議組成員及職改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評審紀律,凡有徇私舞弊、以權謀私、打擊報復等行為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五)嚴格實行回避制度。當校評委會成員、學科(專業)評議組成員及職改工作人員本人或近親屬申報評審的,其本人應該回避。
十、關于工人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幾點意見
根據省職改辦文件精神,工人只能申報工人系列技術等級,并按照有關規定聘用。鑒于我校原部分在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人已評聘了專業技術職務,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推動人事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現就工人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規定如下:
2.工人在專業技術崗位的,原則上應報考工人系列技術等級。本人要求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條件具備的,按所在系列職評條件申報評審,評審通過取得任職資格后按各系列聘用制程序予以聘用,一經聘用,在聘期內享受校內津貼,暫不與工資掛鉤。同時,也可報考工人系列技術等級,取得任職資格后,一經聘用,即與工資掛鉤,但不得同時享受專業技術職務、工人系列技術等級兩個系列的待遇。
根據省職改辦文件精神,對省職改辦部分職評文件補充說明如下,其與原文件不同的以本文件為準:
1.嚴格控制轉換專業評審,凡申請“轉評、轉報晉升高級職務”的,必須經省職改辦審核,學校不受理未經省職改辦審核同意的轉評晉升材料。
2.申報評審考評結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通過任職資格考試取得合格證后,必須同時取得外語、計算機合格證,再根據工作需要及空崗職數按照聘用制相應程序予以聘用。
3.凡1970年至1976年間入學的大學畢業生按正常本科畢業對待,不需學歷破格。
2.2月24日(星期二)上午:各職評工作小組布置職評工作。
3.2月24日(星期二)下午:各職評工作小組上報本單位(系列)職評領導小組成員及材料員名單。
4.2月26日(星期四):各職評工作小組上報本單位(系列)申報人員名單。
5.2月26-3月1日(星期四--星期日):個人填寫申報評審材料。
6.3月2日(星期一):各職評工作小組審查并展示本單位(系列)個人申報評審材料,并對申報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7.3月3日(星期二):各職評工作小組上報審查后的個人申報評審材料(附綜合情況一覽表Word文檔)。
8.3月4-10日(星期三--星期二):校職改辦及有關部門聯合審查申報評審材料。
9.3月7-9日(星期六--星期一):學校公示申報正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綜合情況一覽表。
10.3月10日(星期二):到省職改辦進行學校有教授、副教授評審權學科的申報材料預審工作。
11.3月11日(星期三):召開各學科(專業)評議會。
13.3月14日-16日(星期六--星期一):對校內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14.3月17日(星期二):上報所有系列職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