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材料綠色制備與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017年度開放基金的申報通知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的精神,充分利用實驗室的學科優勢和平臺資源,建立開放共享的運行機制,凝聚國內外優秀學者,開展合作研究與科技攻關,促進實驗室科研創新能力和學術水平的提高,特設立功能材料綠色制備與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與實驗室研究方向密切相關具有重要科學意義的科研項目。現將開放基金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驗室簡介
功能材料綠色制備與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于2008年10月由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立項建設,并于2008年11月通過建設計劃論證。實驗室依托湖北大學建設運行,定位于功能材料綠色制備和應用以及基礎研究,設立乳液高分子材料、功能性聚合物合金材料、光電功能材料和無鉛鐵電壓電材料等四個研究方向,旨在以建立開放共享為重點,以創新能力提升為突破口,匯聚一批學術領軍人才與科研創新團隊,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二、申報條件及選題范圍
1.申報者應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在領域內具有一定學術造詣和科研創新能力,鼓勵院際、校際、校企聯合申報;
2.湖北大學校內申報者應以科研團隊形式申報,且2016年度須發表署名實驗室的學術論文;
3.基金申報領域
(1)乳液高分子材料
(2)功能性聚合物合金材料
(3)光電功能材料
(4)無鉛鐵電壓電材料
4.項目名稱須符合開放基金申報領域,研究內容新穎,研究方法合理可行,績效考核目標明確,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礎。
三、申報評審程序及時間
1.申報者須如實填寫《功能材料綠色制備與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017年度開放基金申報書》(見附件),將紙質版申報書一式兩份于2017年10月10日前報送至功能材料綠色制備與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辦公室(湖北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10),并將電子版申報書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2.實驗室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組織校內外專家進行評審,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由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擇優確定資助項目及資助經費。
四、經費資助及成果署名
1.項目擬資助數為20-25項,每個項目資助額度為1-3萬元,項目實施年限一般為2年;
2.依托實驗室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單位應標注為“功能材料綠色制備與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湖北大學(Key Laboratory of Green Preparation and Application for Functional Materials, Ministry of Education, Hubei University)”。
聯系人:李靜
聯系電話:027-8866176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功能材料綠色制備與應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