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8年“湖北名師工作室”評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湖北名師工作室”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詳見附件1)
(一)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評選條件
1.師德高尚;具有教育創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
2.長期在一線崗位工作,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主持過省級及以上精品課程,獲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在學科領域有較大影響。一般應從國家級教學名師,湖北名師,省級十佳思政課教師(班主任、輔導員)等人選中遴選。
3.有較強的組織、規劃、管理和教育信息化應用能力。
(二)工作室成員評選條件:
1.具備良好的師德及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教學科研能力,能積極承擔工作室相應的職責和任務。
3.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三)現任校級領導不得參評。
二、推薦名額
我校推薦湖北名師工作室名額為2個。
三、推薦程序
(一)個人填寫《湖北省高等學校名師工作室綜合情況一覽表》(附件2),向所在學院申請。填寫的有關獎勵和教育科研成果計算至2018年8月31日。
(二)學院審查申報人資格條件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填寫《湖北省高等學校名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附件3),向學校推薦。
(三)學校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審核,由人事處、教務處組織專家進行推薦評議,擬定推薦人選并公示。
(四)公示無異議后,推薦人選按照教育廳文件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學校審查后向有關部門申報。
四、相關要求
(一)請各學院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5:00前)將推薦報告、《湖北省高等學校名師工作室綜合情況一覽表》(一式10份,A3紙張正反打印)報行政樓403室,逾期未報,視為放棄。
(二)請各學院高度重視,堅持條件,認真做好此次遴選工作,并按時間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聯系人及電話:劉晨晨(人事處)88663285
湖北大學人事處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