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湖北大學人才支持和管理辦法(試行)》(校人字﹝2018﹞12號),經學校研究,現將我校教師申報2018年度湖北大學各類人才支持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照《湖北大學人才支持和管理辦法(試行)》(校人字﹝2018﹞12號)規定的條件執行。科研項目、成果等計算起止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申報人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二、推薦程序
(一)個人申請,填寫《湖北大學各類人才申報表》、《湖北大學各類人才申報綜合材料一覽表》(附件1、2),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學院申請。
(二)學院審核申請人相關材料,組織院學術(教授)委員會評議,重點考察其教學科研能力、前期成果、學術水平等,并提出初步意見。
(三)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確定人才類別、聘期工作任務、支持條件等內容,提出建議意見,公示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
(四)人事處(人才辦)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學院申報的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審核,組織校內外同行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五)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人選的類別、聘期工作任務、支持條件等進行審議。
(六)學校審定,并根據入選類別與推薦人選簽訂聘任合同。
三、相關要求
(一)請各學院于2018年12月29上午11點前將經學院蓋章的推薦報告、《湖北大學各類人才申報表》《湖北大學各類人才申報綜合材料一覽表》、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各1份)及電子版報至行政樓403室,逾期未報者視為棄權。
(二)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本著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堅持條件、寧缺毋濫,做好選拔推薦工作。
聯 系 人:劉晨晨
聯系電話:88663285
E-mail:[email protected]
人事處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