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精神和學校校歷安排,結合學校實際,現就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元旦:2020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2.寒假: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月16日(星期日)放假,共35天。全校行政、教輔人員2月15日開始上班,教師2月16日上午11:00前報到。學生2月16日報到并于當日晚7:00集中點名,2月17日正式上課。
3.值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點:學校辦公室(綜合樓九樓911室);值班電話:88664102。另校保衛部(處)報警服務中心值班電話:88661110。
二、有關要求
1.請各單位認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每天要有單位負責人帶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遇重要事情要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學生工作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黨政主要負責人假期離漢,須按規定向有關校領導報告。各單位應分別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10日上午11∶00前將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紙質版)報學校辦公室和保衛部(處);學生行李集中存放地點及安全值班安排報學生工作部(處)和保衛部(處);寒假留校的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名單分別報研究生院、學生工作部(處)和保衛部(處)。
2.各單位要增強底線思維,切實抓好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的落實。寒假放假前,各單位要在本單位責任區內認真組織一次安全自查,發現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并采取適當方式對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師生安全出行和防范的意識。保衛部(處)要在寒假放假前對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特別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檢查,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放假期間,保衛部(處)要加強校園巡查,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3.各單位要在認真落實和總結本學期工作的基礎上,安排好寒假工作和下學期開學的準備工作。其中需要協調校領導參加的活動,請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11∶00前報學校辦公室,以便統籌安排。
湖北大學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