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我校推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范圍和條件
1.推選范圍。在教書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曾獲省部級(含)以上榮譽稱號的我校在職在崗教師。
2.基本條件。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踐行“四有好教師”“四個引路人”和“四個相統一”要求,政治強、情懷深、思維新、視野廣、自律嚴、人格正,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事跡感人,享有聲譽,師生公認,具有重要影響力。
二、推選名額
省教育廳下達我校1個推薦名額;各學院向學校擇優推薦1人。
三、推選程序
1.個人申報。個人填寫《2021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薦表》(見附件),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
2.擇優推薦。成立校推薦委員會,擬定推薦候選人,報學校審定;
3.公示上報。學校公示無異議后報至省教育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要嚴把推薦人選的思想政治關和師德師風關,把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基本要求,以師德表現、工作實績與貢獻作為衡量標準,精心甄選,嚴格推選。
(二)各學院要以先進事跡為基礎,推選在教育教學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要確保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人選事跡要有鮮活性、時代性和典型性。
(三)各學院請于5月31日17:30點前,將以下材料紙質版交至綜合樓404室,同時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1.推薦報告1份,須院黨委書記簽字蓋章;
2.《2021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薦表》紙質版1份(首頁蓋章)及電子版。
聯系人:汪老師,電話:88663582。
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