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3〕34號)精神,現就我校2023年度申報正高級職稱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專家評議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審對象
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評議結論在有效期人員,如本年度申報類型與去年不同,則須重新送審。
二、送審材料
(一)送審的代表性成果必須是經學校審核通過,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或獲批,能夠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平的成果。
(二)送審的代表性成果包含教學成果、著作、論文、獎勵、項目、專利、軟件著作權、品種、標準、作品、應用證明等。
(三)送審的代表性成果數量為3項(每項均須為單項成果,不得將多個成果整合成1項);其中,申報教學為主型教授,成果中須包含至少1篇教研論文或1部教材;申報社會服務型教授,成果中須包含至少1項從事科技開發、推廣應用或成果轉化,且為學校創造經濟收益的成果。
(四)同時送審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
三、送審程序
(一)個人申請。登錄人事系統“同行評議”模塊,填寫基本信息、個人綜述,上傳代表性成果及相關支撐材料(1項成果須整理成1個PDF文檔):以論文為代表性成果的,須上傳代表論文發表刊物封面、封底、目錄、正文等4部分的掃描件,國外刊物的論文還須上傳索引收錄證明;以著作、教材為代表性成果的,須上傳封面、版權頁、目錄等,可選擇上傳所涉內容正文;以獎勵為代表性成果的,須上傳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以其他類型為代表性成果的,須上傳該類型成果的支撐及證明材料。
代表性成果采取匿名送審,材料中凡涉及申報人員本人、導師姓名和工作單位等所有相關信息均必須屏蔽,否則視為違規,評議結果無效。
(二)審查復核。各職評工作小組對申報人員提交的送審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系統內導出《湖北大學申報職稱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專家評議信息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后報校職改辦,校職改辦進行復核。
(三)學校送審。校職改辦將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材料送校外3位正高職稱同行專家評議。
四、評議結果認定及使用
同行專家評議綜合意見分為“達到”(簡稱A)、“基本達到”(簡稱B)和“未達到”(簡稱C)三種。3位專家評議綜合意見為“3A”、“2A+B”或“A+2B”的,評議結論方可認定為“通過同行專家評議”,提交學科(專業)組評議;其他情形均認定為“未通過同行專家評議”,不予提交學科(專業)評議組。
評議結論為“通過同行專家評議”的,其有效期2年(含當年)。評議結論在有效期的人員,次年申報同一類型可不再送審;若次年申請重新送審,則代表性成果須至少更換1項。同行專家評議綜合意見不予復議,評議意見為“基本達到”或“未達到”的,次年再次送審時可回避上年度評議專家。
五、工作要求
(一)代表性成果送審評議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核查,于6月28日前完成網上審核等工作。
(二)送審工作采取申報人員和同行專家“雙向回避”,因學術研究異議,本人可申請回避不超過3名專家。
(三)申報人員應按照學校要求提供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則取消申報資格,且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若因所提供材料錯誤或不全等影響評議結果的,由申報人員自行負責。
(四)送審評議費用個人自理,按每位申報人員1500元收取(不予退回),由各職評工作小組收齊造冊后交校職改辦,校職改辦支付給同行評議專家。
湖北大學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