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學校各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黨委研究,現就部分中層副職干部崗位選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崗位及職數
思政崗(群團組織副職及學院黨委副書記)共8個;管理崗共6個,其中Ⅰ崗(機關管理部門及直屬單位副職)4個,Ⅱ崗(國際交流有關部門副職)1個,Ⅲ崗(校園建設有關單位副職)1個。
二、基本條件與任職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學校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
2.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規律、教書育人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善于做知識分子工作,業界聲譽好。
3.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管理能力,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觀念和改革創新精神,能夠科學謀劃,依法依規辦事,團結合作,善于集中正確意見。
4.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勤勉盡責,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實績突出。
5.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和品行修養,堅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夠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嚴于律己,清正廉潔,群眾威信高。
(二)任職資格。崗位人選還應符合以下任職資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管理崗位人員應當在主任科員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直接提任中層副職的,應當受聘擔任正高專業技術職務或三年以上副高專業技術職務,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單位管理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一般應能任滿一個任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思政崗人選一般應當具有思政課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工作經歷;
7.管理Ⅱ崗人選一般應當具有外語專業背景,或有海外學習、工作經歷;
8.管理Ⅲ崗人選一般應當具有建筑工程類相關專業背景,或有工程建設與管理相關工作經歷;
9.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資格要求。提任黨的領導職務的,還應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黨齡要求。受到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干部的任職,按照中央、省委有關文件執行。
(三)破格提拔條件。中層干部一般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提拔。破格提拔的中層干部,應當德才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群眾公認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
2.在本職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
3.入選省部級以上高端人才工程(培養計劃),或者專業水平較高、在行業有較大影響。
破格提拔干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突破基本條件和有關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資格要求。試用期未滿或提拔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連續破格提拔;不得越兩級提拔。破格提拔干部,須按有關規定提前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三、工作程序
本次干部選任,采取組織選拔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公布崗位。學校公布中層副職空崗職數、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二)征集意愿。符合條件人員填寫崗位意愿表(附件1),并提供工作實績表(附件2)。符合條件人員只能在本通知第一條所列的四類崗位中選擇其中一類填報,并注明是否服從學校調劑。個人意愿僅供學校黨委討論決定時參考。如出現崗位意愿不足1:3的崗位,校黨委可根據填報人員綜合情況進行調劑,如調劑后崗位意愿仍不足1:3,經校黨委研究可取消該崗位的選任,待條件成熟后再行選任。
崗位意愿表和工作實績表紙質版于5月22日(周一)下午17:00前交黨委組織部(綜合樓410室),同時發送電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三)資格審查。黨委組織部會同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和人事處等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報校黨委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并公示,同時公示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崗位意愿表和工作實績表。
(四)民主推薦。
(五)確定考察對象。根據“凡提四必”要求,在做好干部檔案審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廉潔意見聽取和信訪舉報查處等工作的基礎上,學校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條件,統籌考慮民主推薦、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充分醞釀,差額提出考察對象人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政治不合格、紀律規矩意識不強的;在教育教學和管理活動中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不力、偏離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師德師風存在問題或者有學術不端行為受到查處的;有偽造學歷學位、獎勵證書、檔案材料等行為受到責任追究的;群眾公認度不高的;上一年度考核結果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為的;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以及具有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明確限制情形的。
(六)組織考察。校黨委組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特別是對考察對象群眾公認度和工作實績進行深入考察,與其一貫表現進行比較印證,形成考察意見。
(七)黨風廉政意見雙簽字。征求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及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有關其黨風廉政意見。
(八)討論決定。校黨委召開常委會進行討論、票決,確定擬任人選。
(九)任前公示。對擬提拔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十)履行任職手續。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履行相關任職手續,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
四、工作監督
1.選任工作嚴格執行干部工作“十不準”紀律要求。嚴禁弄虛作假、拉票賄選、營私舞弊、封官許愿、跑風漏氣、捏造誣告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學校將嚴肅處理。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選任工作實行專項監督。
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舉報電話:027-88663907,校黨委組織部舉報電話:027-88665815。
2.有關中層干部年齡和任職年限界限以正式選任文件通知印發之日計算。
附件:
1.湖北大學中層副職崗位意愿表
2.湖北大學中層副職崗位申報人員工作實績表
中共湖北大學委員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