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單位:
根據湖北省職改辦《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職改辦〔2024〕16號),和湖北大學職稱評審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就2024年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校在職在崗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規定評審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評審條件
(一)高校教師系列
申報高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按照《湖北大學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校人字〔2021〕51號)執行。破格申報教授任職資格、通過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和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按照《湖北大學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和綠色通道申報評審條件》(校人字〔2024〕45號)執行。
(二)實驗技術系列
申報實驗技術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按照《湖北大學實驗技術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校人字〔2023〕33號)執行。申報人員除達到職稱評審條件,還應長期工作在實驗技術一線,較好履行崗位職責,為實驗室建設發展作出了應有實績。
(三)其他系列
申報圖書、中小學教師、衛生、出版、檔案、會計、審計、工程、經濟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按照省職改辦下發的最新文件執行。
師德師風表現是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實行“一票否決”。
(四)各系列水平能力測試
高校教師系列水平能力測試按照現行文件規定執行。
學校具備評審權的實驗技術系列高中初級,中小學教師、圖書資料系列中初級水平能力測試由學校統一布置,各單位制定測試方案,報校職改辦審定后組織實施。測試成績報校職改辦備案,校職改辦發放合格證書,有效期3年。
學校不具備評審權的其他系列,參加相應專業省級評委會組織的水平能力測試。
(五)截止時間
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及崗位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教學工作量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年齡、轉崗工作時間及教學科研成果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5日。
三、相關政策
(一)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
1.新進專業技術人員
(1)海外人才。全職引進回國的海外優秀人才,首次申報時可比照同資歷、同水平人員相應條件申報評審。在我校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參加職稱評審。
(2)調入人員。從黨政機關交流、部隊轉業安置等到學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且考核合格,經校職改辦審核同意,首次申報評審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可不受基礎職稱限制,比照同資歷、同水平人員,按照破格條件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系列具備相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擬調入人員,需通過我校的認定評審。
(3)博士后。經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新進教師,可不受基礎職稱限制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其在站期間的成果可作為評審依據。在站期間教學工作量予以減免,從入職后計算教學工作情況。
2.課程與教學論教師
經學校認定的課程與教學論教師,在申報教授、副教授時,教學實績可按照教學科研型(公共課教師)教授、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執行,研究經歷和代表性成果可按照教學為主型或教學科研型(公共課教師)教授、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條件執行。
3.“以考代評”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以考代評”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通過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后,參照高校教師等主系列評審資格條件要求,達到相應工作年限、發表1篇及以上本專業學術論文方可申請,經校評委會評審通過后方可聘任。
4.新聞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宣傳部從事新聞宣傳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選擇按照出版或社會科學研究專業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5.轉評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崗位發生變動需申報其他系列職稱的,應先平級轉評;轉評須在新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且考核合格,同時符合轉入系列評審條件。轉評后,申報高一級職務時,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與新崗位職責有關的業績可作為晉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同時轉評和晉升。
對于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翻譯、出版、計算機軟件等中級“以考代評”系列,申請轉評和申報高一級職務的,應先通過該專業國家資格考試取得中級任職資格。
(二)有關教學、科研業績成果認定
1.論文級別認定
自然科學類論文按照校科發字〔2022〕1號文件和校科發字〔2024〕8號文件規定認定級別;人文社會科學類論文按照發表當年所執行的期刊文件規定認定級別,職評文件中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期刊論文認定
對于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國際期刊預警名單(試行)》所列預警期刊,自被預警之日起3年內發表在該期刊的論文不予認定。
3.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從事博士后研究或訪學期間發表論文認定
經學校批準在職赴外單位攻讀博士學位、從事博士后研究或訪學期間發表的論文,必須有湖北大學為署名單位,人文社會科學期刊論文通訊作者不予認定。論文應在進修期間接收錄用(以錄用通知時間為準),并在進修結束后1年內發表。
4.申報人文社科類高級職稱教師論文、項目認定
申報人文社科類高級職稱的教師,如使用研究經歷和代表性成果條件3,則該條件論文成果應有一半以上發表在中文學術期刊。交叉學科教師,申報人文社科類高級職稱,自然科學高水平期刊論文降低一個等級認定為人文社會科學高水平期刊論文,即自然科學一、二類高水平期刊論文分別視同為人文社會科學二、三類高水平期刊論文;自然科學類省部級項目降低一個等級認定為人文社會科學類項目,即自然科學類省部級項目視同為人文社會科學類廳局級項目。
(三)有關部分申報類型職數下達
破格申報教授人員面試答辯環節,差額下達推薦職數;通過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申報人員和申報非教師系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學校根據崗位設置和申報情況,視情況下達職數。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職稱評審工作小組
各學院、學生工作部(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圖書館(檔案館)、漢口校區、附屬中學、附屬小學等單位分別成立職稱評審工作小組,并將組成人員名單報校職改辦備案。其他系列由學校成立綜合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小組。
(二)個人申報
1.個人報名。高校教師、圖書檔案人員、中小學教師等在本單位職評工作小組報名,思政教師在學生工作部(處)職評工作小組報名,實驗技術人員在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職評工作小組報名,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在學校綜合系列職評工作小組報名。
申報人員須擇優選取本人代表性教學科研成果進行填報,所填寫的各類教學科研獎勵、項目及論文等,以各系列評審條件文件規定為依據。
所有申報人員均須簽訂誠信承諾書。
2.網上填報。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其中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系列申報人員教學、科研成果信息直接從學校教學、科研信息管理系統中提取。同時,申報人員還需通過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兩個系統中申報材料要求保持一致。
3.提交材料。申報人員提交紙質材料給各職評工作小組,具體包括任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誠信承諾書,能反映本人資歷水平和能力業績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
(三)民主測評
各單位黨組織組織開展本單位所有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民主測評工作。測評主要內容為申報人任現職期間的思想政治、師德師風、業務水平及工作表現等;測評程序為本人述職、現場提問、無記名投票等,參加測評投票人數須達到本單位全體教職工的三分之二,贊成票數達到投票人員三分之二方為通過。測評通過后,由單位填寫《湖北大學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民主測評表》。
(四)職評工作小組審查并公示
1.各職評工作小組根據相關系列申報條件和學校有關規定,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審查申報人員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在復印件上蓋章,“誰審核,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
2.各職評工作小組按照校職改辦規定時間(見附件),在學院網頁或指定地點對所有個人申報材料公示3天,涉及保密的由學校保密辦出具證明后可不公示。
3.各職評工作小組填寫《湖北大學職稱申報材料審查及公示備案表》,簽字蓋章后報校職改辦。
(五)校職改辦復核及公示
校職改辦復核申報材料,并將通過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申報材料提交至校學術委員會提名,符合評審條件及提名通過的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在校園網上予以公示。經復核條件不合格者,該申報人員下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停止申報一次。
(六)校外同行專家評議
1.送審對象
經校職改辦復核,符合評審條件的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通過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參加校外同行專家評議。
2.送審材料
(1)任現職以來能夠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平的成果,含教學成果、著作、論文、獎勵、專利、軟件著作權、標準規范、創作作品等。
需送審的代表性成果數量為3項,其中,申報教學為主型教授任職資格的,成果中須包含至少1篇教研論文或1部教材;申報社會服務型教授任職資格的,成果中須包含至少1項能反映本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成績的成果。
(2)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
(3)500字以內個人情況綜述。
3.送審程序
(1)個人申請。個人按照學校要求提交送審材料,材料中凡涉及申報人員本人、導師的姓名和工作單位等所有相關信息均必須屏蔽,否則視為違規,評議結果無效。
(2)審查復核。各職評工作小組對申報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送審材料進行審核,校職改辦進行復核。
(3)學校送審。校職改辦將材料送校外3位正高職稱同行專家評議,并公告評議結果。
(七)面試答辯
校職改辦組織破格申報教授、通過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非教師系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其他經學校研究須實行面試答辯人員進行面試答辯,答辯程序為個人述職、現場答辯、評委評議投票,達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為通過。答辯結果由校職改辦公示,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八)召開評議及評審會議
學校組建年度學科(專業)組及評委會,并分別召開本年度各學科(專業)評議組評議會議及學校評委會評審會議。其中,學校單獨組建高校教師系列教學為主型、社會服務型、課程與教學論教師、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學科組,實行單列評審。
校職改辦公示以上評議、評審結果。
(九)結果備案與報送
對于具備評審權的職稱系列,校職改辦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結果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職改辦)、省教育廳備案。
對于不具備評審權的職稱系列,校職改辦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省職改辦各評委會。
五、破格申報評審教授
(一)申報對象
1.專任教師任現職以來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方面業績特別突出,超出正常申報評審教授任職資格教學、科研條件,因任現職年限不夠,可破格申報評審教授(教學為主型、社會服務型除外),但至少須任現職滿3年。
2.其他系列、層級任職資格不實行破格申報。
(二)推薦名額
各學院推薦不超過1人。
(三)評審程序
1.個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破格人員資格審查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職評工作小組審查、公示申報材料,組織民主測評,院學術委員會對申報人進行評議推薦,職評工作小組確定推薦人選并以書面形式報校職改辦,校職改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3.校外同行專家評議。
4.面試答辯。
5.學科組評議。
6.校高評會評審。
六、通過綠色通道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一)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
1.申報對象
入選國家、省有關人才項目的高層次人才,以及經校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提名,從海外引進回國(境)一年內、科研成果特別突出的優秀人才。
2.評審程序
(1)個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資格審查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職評工作小組審查、公示申報材料,組織民主測評,院學術委員會對申報人進行評議推薦,職評工作小組確定推薦人選并以書面形式報校職改辦,校職改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3)學科組評議。
(4)校高評會評審。
(二)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
1.申報對象
任現職以來取得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重要突破,解決重要工程技術難題,在教書育人、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重要貢獻的專任教師。
2.評審程序
(1)個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資格審查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職評工作小組審查、公示申報材料,組織民主測評,院學術委員會對申報人進行評議推薦,職評工作小組確定推薦人選并以書面形式報校職改辦,校職改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3)校職改辦將申報人員材料提交至校學術委員會或教學指導專門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評議投票,達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為通過。
(4)校外同行專家評議。
(5)面試答辯。
(6)學科組評議。
(7)校高評會評審。
七、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責,及時傳達學校職評工作精神和部署,嚴格按照有關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認真做好職稱申報、測評、審核、評議、公示等各環節的工作,確保本年度職評工作順利進行。
2.學校堅持“五公開一監督”政策,即評審政策公開、評審崗位公開、評審辦法公開、評審材料公開、評審結果公開,接受教職工監督。學校職稱評審監督委員會負責全程監督。
3.評審費標準按照湖北省有關規定執行,即高級300元、中級150元、初級80元,由各職評工作小組收齊造冊后交學校財務處。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同行專家評議費用另行通知。
4.申報人員材料清單、裝訂要求及相關表格可在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欄下載。
附件:湖北大學2024年度職評工作時間安排
湖北大學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湖北大學2024年度職評工作時間安排
一、6月5日:布置職評工作,各職評工作小組上報本單位(系列)職評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二、6月5日-6月10日:開放職稱評審系統,個人報名,填寫申報材料。
三、6月11日:各職評工作小組報送申報人員名單(破格申報、通過特別貢獻人才綠色通道申報人員須另附報告)。
四、6月11-14日:各職評工作小組審查并公示個人申報材料。
五、6月14日:各職評工作小組網上提交電子材料,同時報送紙質材料。
六、6月15-24日:校職改辦審核申報材料。
七、6月下旬:校職改辦公示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
八、7月上旬:校職改辦送校外同行專家評議。
九、9月中旬:召開破格申報教授等面試答辯會議并公示。
十、9月中旬:召開各學科(專業)組評議會議并公示。
十一、9月中下旬:召開高校教師暨實驗技術評委會評審會議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