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省屬高校青年教師出國留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函〔2014〕13號)要求,現將我校教師申報2014年省屬青年教師出國留學項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 選派計劃
1、按省教育廳要求,本項目重點選派學校重點學科、品牌專業、重點實驗室、協同創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學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的青年骨干教師,全省共選拔270名青年骨干教師。
2、出國留學所需經費由省教育廳按每人2萬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資助,資助出國留學期限為6個月。
3、本項目被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
2、在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扎實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3、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69年5月 2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一般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申請人外語水平應達到《湖北省教育廳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見附件一)規定的合格標準。對于單位重點推薦而外語水平未達標者,須參加湖北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外語培訓或外語水平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派出。
5、本項目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1)已申報2014年地方合作項目的人員;
(2)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或我廳資助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3)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或我廳資助、擅自放棄留學資格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4)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或我廳資助、擅自放棄留學資格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員。
三、選拔辦法
1、申請人請于2014年5月1日前將由學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個人申請書(注明聯系電話及常用郵箱)交至行政樓714室進行登記,由人事處審查報名資格;并按照《關于準備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見附件二)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并于2014年5月12日下午5:00前提交至行政樓714室。
2、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預錄人員名單,經網上公示后于2014年6月底下達錄取通知。
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聯系人:姜 倩、黃學平
電 話: 88661393
郵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1、湖北省教育廳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
2、關于準備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3、《省屬高校青年教師出國留學申請表》
4、《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
人事處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