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公派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申報的通知》(鄂教外函〔2014〕14號)要求,現將我校教師申報2014年國家公派留學地方合作項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說明
1、請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查看“地方合作項目”專欄內容。
(http://www.csc.edu.cn/Chuguo/f1a79e14568a4cc8aaa6f99c9963efde.shtml)
2、選派專業領域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工程及項目急需學科、專業領域;我省高校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培育)學科、優勢特色學科、品牌特色專業;重點資助學科:農業、醫藥、能源、材料、紡織、食品、環境、計算機、機械工程、化學工程、冶金工程、礦山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電氣工程、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核科學技術、信息技術、管理學以及人文與社會應用學科等領域。
3、推選辦法采取推選高校、地方、國家三級選拔體系,即由各學校負責推薦報名人員,省教育廳受理申請、資格審查及組織專家初審,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通過通訊評審或視頻面試的方式,對初審合格候選人進行評審,并確定錄取人員名單。2014年基金委專家終審工作將于6-7月進行。被錄取人員的留學國別、國外留學單位及留學期限將按照其申請時填報的志愿國、留學單位和期限確定,一經錄取,基金委原則上不再受理更改留學國別、留學單位和留學期限的申請。留學資格有效期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和地方公派出國留學。
4、省教育廳、學校、國家留學基金委按1:1:2的比例承擔選派經費及國際合作交流服務費,為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提供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及規定留學期間的生活費。
二、申報要求
1、請于2014年4月1日前將經由學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的個人申請書(注明聯系電話及常用郵箱)交至行政樓714室進行登記,由人事處審查報名資格。
2、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函或有接收意向的函件。
3、請于2014年4月6日至13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于4月13日下午5:00前將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四份)交至行政樓714室。
三、注意事項
1、我校教師派出渠道可選擇“通過所在單位和個人渠道”或“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高校合作協議”。其中“通過所在單位和個人渠道”可選擇以個人或“科研團隊”方式派出;“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高校合作協議派出”可選擇基金委與美國加州大學圣地亞哥分校合作開展的“高校專業課程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但醫學(含藥學)、管理學、海洋科學、國際關系學和英語專業教師暫不能申報此項目。
2、凡已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或湖北省屬高校青年教師出國留學項目資助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均不能申報2014年地方合作項目。
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聯系人:姜 倩、黃學平
電 話:88661393
郵 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 1、申報說明
2、材料清單
人事處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