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港澳臺辦文件通知精神,現就2018年港澳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9月30日,受理2018年全年項目申報。
二、申報辦法
(一)港澳參與單位
香港:嶺南大學、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樹仁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演藝學院、珠海學院。
澳門: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澳門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及澳門城市大學。
(二)申報原則
雙方學校以自愿為原則開展合作項目并申報資助,項目要體現“平等合作,互利共贏,長短結合,共同發展”的精神。
(三)資助方式及內容
1、教育部向內地高校提供全額資助或部分資助,主要用于支持組織港澳高校學生(全日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帶隊教師來內地學習、交流、科研、實習的經費。資助項目可包括參加小學期課程(暑期)、交換生課程、講座、學術競賽、社會服務等活動。教師講學活動不在項目資助范圍之內。
2、資助項目可分為長期項目和短期項目。長期項目指學習、科研、實習時間3個月(含)到1學年(含)的項目。短期項目指學習、科研、實習時間3天到3個月以內的項目。
3、經費支出范圍和標準參照《香港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教財廳函【2013】13號)執行。
三、申報流程
1、各學院與港澳高校就具體項目內容、執行時間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填好《項目申請書》(附件1,項目經費預算部分請參考附件2)。
2、與擬合作的港澳高校相關部門簽署《項目確認書》(附件3)
3、將兩份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版提交我辦。紙質材料由各單位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提交給我辦審核通過后,再由我辦統一組織網上和書面材料申報。
四、注意事項:
1、項目已經申報獲批后原則上不得無故取消或推遲,避免人數縮水等情況出現。項目因特殊情況臨時取消的,須在項目申報實施日期前網上填報項目取消情況說明(步驟:網上填寫-下載、打印-蓋章-上傳原件掃描版-提交,網站:http://hk10000.fudan.edu.cn),并由我辦函報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活動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需填報單個項目執行情況、師生信息表,連同項目總結(附照片、感言、問卷反饋等資料)紙質版及電子版交至我辦。
3、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9月30日,逾期不予辦理。
4、聯系人:羅倩文、胡曉燕
地址:港澳臺辦公室(行政樓713室)
電話:8866139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港澳臺辦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