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校字〔2012〕10號、校國資字〔2016〕2號和學校辦公會議等有關規定,經過遺屬家庭申請、遺屬家庭達成調房協議、住房調查、住房調整資格審核等程序,決定以下55戶符合校內遺屬住房調整資格,現將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公示時間: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17日
二、公示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一)公示途徑
湖北大學校園網首頁“通知公告欄”、教育超市旁工會宣傳欄、湖北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處網站。
(二)公示內容
1、序號、選房序號、原房面積、戶主姓名、分類。
2、房源類型、房源地址、房源面積、房款。
三、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遺屬住房調整實行“分批次同類型選房”規則,即:住戶按原住房面積由大到小分為A-G共7類,每類型住戶按照提交協議時間先后確定選房次序。學校提供7種同類型可選房源,選房人按照選房次序依次在對應的同類型房源中選房。如A01選房人作為第一位選房者,只能在公布的A類型房源中選房。
2、本次遺屬住房調整中未達成調房協議的,待達成家庭協議后再予以調房選房。
湖北大學住房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9月15日